隱私權政策規定PRIVACY POLICY
學校法人 東京中華學校 校內系統隱私權政策
學校法人 東京中華學校(以下簡稱 「本校」 ) 於校內提供校內網路 (以下簡稱「校內系統」 ) ,為明確本校相關人員之個人資訊處理方式,特訂定以下隱私權政策(以下簡稱「本政策」。)
第1條(個人資訊)
「個人資訊」是指日本《個人情報保護法》 (個人資料保護法)中定義之「個人資訊」 ,意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號碼、聯絡方式,及其他得以識別特定個人之資料與容貌、指紋、聲紋之數據,及健康保險卡保險人號碼等從該資訊中可以識別特定個人之資訊(個人識別資訊) 。
第2條(個人資訊之蒐集方法)
本校在本校相關人員註冊利用系統時,可能會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銀行帳戶號碼、信用卡號碼、駕照號碼等個人資訊。
此外,本校可能自合作夥伴等蒐集,本校和合作夥伴(包括資訊提供者、刊登廣告者、廣告發布媒體等,以下簡稱 「合作夥伴」)之間,包含與本校相關人員個人資訊之交易記錄及支付相關之資訊。
第3條(蒐集及利用個人資訊之目的)
本校蒐集及利用個人資訊之目的如下。
- 為提供及運用本校校內系統。
- 為答覆本校相關人員之諮詢(包括進行本人確認)。
- 為發送予本校相關人員有關所利用之校內系統功能 、 更新資訊 ,及本校所提供之其他校內系統的通知信。
- 為在必要時聯絡系統維護、重要通知等。
- 為識別違反利用條款或試圖以非法或不正當目的利用校內系統之本校相關人員,並拒絕其利用。
- 為使本校相關人員瀏覽、更改或刪除自身之註冊資訊,及瀏覽利用狀況。
- 用於上述利用目的之附帶用途。
第4條 (利用目的之變更)
- 本校唯有在合理地認為利用目的與變更前利用目的相關之情形下,才會變更個人資訊之利用目的。
- 如欲改變利用目的時 , 本校會將變更後之目的 , 以本校規定之方式通知本校相關人員 ,或在本網站上公告。
第5條(揭露個人資訊予第三方)
未經本校相關人員事先同意, 本校不會將個人資訊揭露予第三人 ,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但不包括日本《個人情報保護法》或其他法令允許之情形下。
- 為保護個人之生命、身體或財產而有必要,且難以獲得當事人同意時。
- 為改善公共衛生或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有特別需要,且難以獲得當事人同意時。
- 需要與國家機關、地方公共團體或受其委托人,配合執行法令規定之事務,而取得當事人同意可能會妨礙該事務執行時。
-
當提前將以下事項通知或公告,且本校已呈報日本個人情報保護委員會時
- 利用目的包括揭露資料予第三人。
- 向第三人揭露之數據項目
- 向第三人揭露之手段或方法
- 會依當事人要求而停止向第三人揭露個人資訊。
- 接受當事人要求之方法。
盡管有前項之規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將其資訊揭露處視為第三人。
- 本校在實現利用目的之必要範圍內,將全部或部分之個人資訊委外處理時。
- 因合併或其他事由執行業務交接而揭露個人資訊時。
- 提前告知與特定人員共同利用個人資訊 , 及共同利用之個人資訊項目 、 共同利用者之範圍與共同利用個人資訊之目的,並將管理個人資訊負責人之姓名或名稱事先通知當事人,或當事人容易得知之情形時。
第6條(個人資訊之公開)
如當事人要求本校公開個人資訊,本校將毫不拖延地向當事人公開。 但如公開之資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 本校可以決定不公開全部或部分資訊 。 如決定不公開資訊,將毫不拖延地通知當事人。
- 如有可能對當事人或第三人之生命、身體、財產或其他權利和利益造成傷害時
- 如有可能嚴重妨礙本校業務之正常進行時
- 如違反其他法令時
盡管有前項規定,履歷資訊、特徵資訊等個人資訊以外之資訊原則上不予公開。
第7條(個人資訊之更正及刪除)
- 本校相關人員於本校所保有之該個人資訊有誤時,可按照本校規定之程序要求本校更正、補充或刪除(以下簡稱「更正等」 )。
- 如本校收到本校相關人員前項所述之要求 ,並認為有必要回應該要求時 , 本校將毫不拖延地更正該個人資訊。
- 如本校按照前項規定更正個人資訊 、 亦或決定不更正個人資訊時 , 將毫不拖延地通知本校相關人員。
第8條(停止利用個人資訊等)
- 如當事人以個人資訊已超出利用目的範圍之處理或是以不正當手段獲取之個人資訊為由,要求停止利用或刪除時 (以下簡稱 「停止利用等」 ) ,本校將毫不拖延地進行必要之調查。
- 如根據前項之調查結果 ,認為有必要回應該要求時 , 將毫不拖延地停止利用該個人資訊。
- 如本校根據前項規定停止利用等時 ,或決定不停止利用個人資訊時 , 將毫不拖延地通知本校相關人員。
- 盡管有前兩項規定,在停止利用涉及大量費用或因其他原因難以停止利用之情形下,如有為保護本校相關人員權益和利益所能採取之替代措施時, 將會執行該替代方案。
第9條(隱私政策之修訂)
- 除非相關法令或本政策另有規定,否則本政策之內容可在不通知本校關係人員之情形下進行修訂。
- 除非本校另有規定, 否則修訂後之隱私權政策自校長向本校相關人員公告後, 則立即生效。
第10條(諮詢窗口)
與本隱私權政策相關之事項,請向以下窗口進行諮詢。
通訊地址:〒102-0076 東京都千代田區五番町14番地
學校名稱:學校法人 東京中華學校
校長姓名:王東生
負責單位:事務局
連絡電話:+81(0)3-3261-5894